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凯发娱发k8

发布时间:2022-06-06 11:20:00

云安〔2022〕16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省属有关企业,中央驻滇有关单位:

《云南省“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6月3日

 

云南省“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

2022年6月

 

目 录

前 言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三五”期间工作成效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形势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健全安全监管执法体系

(三)加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四)深化重点行业安全整治

(五)提升应急救援处置效能

(六)强化安全科技支撑能力

(七)打造安全共建共治格局

四、重点工程

(一)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工程

(二)矿山安全基础能力夯实工程

(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和危桥危隧改造治理工程

(四)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五)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六)安全教育实训能力提升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大政策支持

(三)强化示范引领

(四)严格考核评估

附 件:名词解释

 

前 言

安全生产是建设平安中国、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内容,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发展阶段,也是我省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我省“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对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全面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至关重要。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安全生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制定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我省“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提出2021年至2025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本规划是指导我省“十四五”时期安全生产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也是全省各级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政策措施的重要依据。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三五”期间工作成效

“十三五”期间,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率先在全国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取得新突破。出台了《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云南省安全生产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关于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党委、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进一步理顺和细化了各级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监管执法和应急救援能力迈上新台阶。全省所有州(市)、县(市、区)和70个省级以上重点工业园区、开发区均设立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十三五”期间累计投入9323万元,为基层安全监管部门配备18662台(套)监管执法专业装备,有效改善了基层安全监管部门执法装备落后的状况。结合我省生产安全事故形势和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的客观实际,整合组建16支国家级和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有效提升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管线、隧道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应急救援能力。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取得新成果。扎实推进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关闭退出煤矿490处,淘汰产能7022万吨/年。关闭非煤矿山2201座,完成33座尾矿库“病库”和72座“头顶库”治理,完成61座三等及以上尾矿库、8座开采深度800米及以上的地下矿山、9座采场边坡高度200米及以上的露天矿山、7座总堆置高度200米以上排土场的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关闭退出91户(套)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或部分生产装置,完成42户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37户内部安全距离不足、工艺技术装备水平低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整治搬迁和就地改造,完成5户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21户乙醇生产企业、28户乙炔生产企业的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深化涉氨制冷企业安全专项治理,彻底消除涉氨制冷企业两类重大事故隐患。摸清粉尘涉爆企业数量,开展粉尘涉爆重大事故隐患清零行动。组织专家对工贸行业进行高风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形成“一报告、三清单、两分布图”。重点实施道路运输安全防范能力提升、路网管理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等工程,完成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2.35万公里。强化重点车辆信息化监管,完成“互联网 运政系统”和政府监管平台升级改造,班线客运安全闭环管理系统、包车客运安全闭环管理系统应用覆盖率达到100%。全省2.9万余辆“两客一危”营运车辆安装“五小工程”完成率达100%,9565辆不具备限速功能的客运车退出运输市场。

安全科技支撑和安全文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坚持以防范重点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为突破口,加强关键技术与装备科技攻关,“十三五”期间列入国家重特大事故预防关键技术项目15项,列入省科技厅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专项2项。开发应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系统、行政执法系统和高危行业企业远程数字化监测监控系统。开设了《安全365》《云岭安监》《安全发展论坛》《云南党政领导干部谈安全》等专栏,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控制取得新成效。“十三五”期间全省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按可比口径计算,与2015年相比,2020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36.5%,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下降50%,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64.3%,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2.3%,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形势

1.存在的问题。一是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企业“小、散、弱”状况还未根本改变,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传统高危行业领域事故隐患仍然突出,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不健全、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水平不高、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设施设备老化陈旧等问题依然存在。二是城市安全运行压力日趋增大。随着我省城乡建设快速发展,新业态快速涌现,风险凸显多元分散趋势。公路安全运行基础条件依然薄弱,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危桥危隧等安全隐患治理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城中村”、老旧小区、群租房、“三合一”等场所区域消防安全风险突出,乡镇农村公共消防服务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管道、电力设施、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一些建成投入使用时间较长的老建筑、老设备逐步进入风险暴露的临界点。三是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有待提升。机构改革后,应急管理部门整合了11个部门的13项职责,但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平均人数仅为18.4人,与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平均15.7人相比,增加不到3人,应急救援类和安全生产类等专业人才不足10%,难以适应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实际需要,队伍力量、经费保障、执法装备车辆等方面仍存在较大短板。四是监管治理模式仍需改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监管治理手段单一、专业水平不高、检查不深不细、整改不力、执法不严等问题依然存在,数字化监管能力亟待加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不强等深层次问题没有根本改变。

2.机遇与挑战。“十四五”时期,全省将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深度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大开发等国家重大战略,安全生产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既要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又要积极应对经济社会创新发展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新挑战,安全生产工作任重道远。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政策和新要求,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为加快推进平安云南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领导、思想保证和政策支持。二是抢抓数字经济发展重大历史机遇,紧抓“数字云南”建设,推进能源、交通、物流、水利、市政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改造,加速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提升安全生产风险感知评估、监测预警和响应处置能力,为促进企业和监管部门安全管理数字化转型升级注入新动能。三是聚焦八大重点产业、世界一流“三张牌”,全力构建万亿级千亿级现代化产业体系,将推动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产能,为从根本上解决深层次、结构性安全生产问题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四是世界首个特高压混合直流工程、千万吨级炼油工程等一大批能源建设项目落户云南,中缅油气管道覆盖全省各州(市)的支线管道、世界一流“中国铝谷”和绿色硅精深加工基地即将新建,新能源汽车项目、光伏电站建设、绿色铝产业、页岩气开发等新材料新能源新工艺新产业大量涌现,给安全风险防控带来新的挑战。五是以昆明为中心城市、以都市圈为核心、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正在加快构建,促进人口、资源、生产、供给、产业等要素高度聚集和快速流动,各类公共服务设施、超大规模城市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地下管网等大量建设,导致城市内涝、火灾、燃气泄漏爆炸、拥挤踩踏等安全风险隐患日益凸显,安全风险不断汇聚叠加,给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提出更高的要求。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围绕我省“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的发展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以落实责任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科技创新为重要支撑,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着力化解存量风险、防范增量风险,着力解决重点行业领域瓶颈性、根源性、本质性安全问题,着力提高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监管执法、辅助指挥、应急救援实战、社会动员五种能力,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为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安全发展,标本兼治。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贯穿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切实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发展格局,严格安全准入,从源头上消除影响和威胁安全发展的行为和方式。

综合防控,系统治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针对重大安全风险挑战,统筹运用行政审批、监管执法、监督问责、激励惩戒等多种手段,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系统推进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

改革创新,依法治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加快形成系统完整、权责清晰、监管高效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筑牢安全生产屏障。

夯实责任,共治共建。坚持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盯紧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落实,拧紧企业全员安全责任链条,构建更为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大力弘扬安全文化,积极引导各方参与,构建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大幅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安全生产形势趋稳向好,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消防、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到2035年,建立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能力明显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性好转,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提供坚实稳固的安全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学习的重要内容,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推动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工作任务清单。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履职述职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报告制度。加大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力度,完善安全生产警示、督办、约谈等制度。

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压实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健全运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消防执法跨部门协作机制。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依法依规编制完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厘清安全生产职责边界。推行“失职追责、尽职免责”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进一步理顺农业农村、危险废物、油气输送管道、综合管廊、新型燃料、餐饮场所、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外的其他危险设备、危险化学品车辆经停、未纳入施工许可管理的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建立绿色铝、绿色硅等新产业、新业态监管职责动态调整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填补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空白。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各岗位的责任事项、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实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全岗位全覆盖、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可追溯。督促企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要求配足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管理,持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引导企业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有机结合。严格落实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风险主动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确保足额提取和投入使用。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考核制度,加强从业人员专项安全生产理论教学与实践技能培训和经常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岗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教育培训等制度。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落实,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作用。实施工伤预防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工伤保险基金的事故预防作用。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

严格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地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推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合并考核,实行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加强对下级党委和政府的安全生产巡查,将巡查结果作为地区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考核、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述职评议制度,强化各级安委会对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完善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约谈、问责制度。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加强对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

(二)健全安全监管执法体系

完善安全法规标准。修订《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制定或修订与《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配套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加快制定出台氢能、页岩气等绿色能源产业和绿色铝、绿色硅等绿色制造业安全生产地方性标准。完善城市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隧道桥梁、管线管廊、道路交通、轨道交通、加油(气)站、燃气工程、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渣土受纳场、电力设施及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地方标准。加强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开展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专项审查,增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的系统性、可操作性。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事故查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典型执法案例等结果的运用,建立执法信息反馈、立法后评估与立法清理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健全监管执法体系。整合监管执法职责,明确将法律法规赋予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进行整合,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健全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厘清不同层级执法管辖权限,明确监管执法职责、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实施分类分级执法。推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重点部门加强监管力量建设,确保有效履行职责。指导和规范乡镇(街道)、开发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采取派驻执法、跨区域执法或委托执法等方式,加强乡镇(街道)和各类功能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优化安全监管力量配置,进一步推进安全监管网格化监管,推动安全监管向农村地区延伸。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准入门槛,坚持凡进必考,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标准、监管执法业务的学习培训,提升基层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履职能力。将执法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强化执法人员职业保障,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完善和落实工资待遇、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障机制。强化各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监管能力建设,完善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强化执法工作条件保障。建立执法人员交流培养、考核奖惩制度和容错纠错机制,激励执法人员动真碰硬、严格执法。

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编制统一执法目录,实行执法事项清单制度。将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其他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实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 专家”的“三位一体”执法工作模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大力推进“互联网 执法”系统应用,实现执法计划、执法检查、统计分析的实时管理。建立应急管理部门内设机构与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协调联动机制、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在法定权限内细化行政处罚等级,合理确定自由裁量幅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案情通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

(三)加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强化规划统筹引领。将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管理中充分考虑安全因素,推动形成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城市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布局。强化与市政设施配套的安全设施建设,推动将公共安全设施、消防训练、安全科普教育基地等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各类开发区选址及产业链选择,落实区域安全规划和风险评估安全要求,有效降低安全风险。加强重要基础设施、高危生产与储存设施等选址和建设运营的自然灾害风险评估,防范自然灾害及其次生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制定重大政策、实施重大工程、举办重大活动时,开展安全风险专项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推动重点地区制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禁限控”目录。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对建设单位安全设施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将安全生产作为高危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实施高危项目联合审批制度,加强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安全风险评估,从严实施涉及“三重一高”安全许可及监管。严格执行强制性工艺技术装备材料安全标准,加快淘汰退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企业落后产能,防范产业升级过程中的系统风险。实施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行动,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重大责任人员职业和行业禁入制度。

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完善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实行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严密防控绿色铝、绿色硅等新兴产业安全风险。加快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实施重大安全风险全生命周期管理。督促企业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开展动态评估,及时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健全城市建设与运行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体系和重大安全风险过程管控机制。加快智能化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推动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网格化技术与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深度融合。

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严格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督促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自改评价制度,定期分析、评估隐患治理效果,不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闭环管理,实现隐患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完善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督促企业严守承诺、依法运营。

(四)深化重点行业安全整治

煤矿。严格控制煤矿数量,进一步提高深度开采、煤与瓦斯突出、高瓦斯等灾害严重煤矿安全准入门槛。严厉打击煤矿“五假五超三瞒三不”、擅自复工复建、借技改和隐患排查整改之名组织生产、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非法私挖盗采煤炭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化瓦斯综合治理和水害、火灾防治工程。精准推进“一优三减”,大力实施“五化”改造提升工程。加快建立云南省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建立全省统一的煤矿基础数据库、煤炭生产安全视频监测、煤矿生产能力管理、手机业务应用等系统。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减少采掘工作面单班作业人数和井下同时作业人数。

非煤矿山。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延续和新设标准条件,加大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力度。严格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加强对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尾矿库实行总量控制,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严格控制新建独立选矿厂尾矿库,严禁新建“头顶库”、总坝高超过200米的尾矿库,严禁在距离金沙江(长江)干流岸线3公里、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改、扩)建尾矿库。深入开展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对安全水平没有保障的“头顶库”采用闭库销号或升级改造、尾矿综合利用等方式进行治理。稳步推进非煤矿山信息化建设,生产地下矿山完善人员定位系统、监测监控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在用和停用尾矿库建成在线监测系统。持续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对承包单位实施统一管理,做到管理、培训、检查、考核、奖惩“五统一”。

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严格控制涉及光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办厂入园。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实施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行政办公区、后勤保障区、集中控制区和生产作业区实行“四区分离”,实施智能二道门管理系统。推进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等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改造升级。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自动化控制及安全仪表系统。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停车场安全管理,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全面推行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强化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等管道风险管控。持续推进老旧管道更新改造和管道环焊缝缺陷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加快完善油气输送管道地理信息系统。

消防。持续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推动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实行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对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综合治理。针对高层建筑、地下轨道交通、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四名一文一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区)等高风险对象,电气消防安全、电动自行车等领域突出问题,以及易燃可燃彩钢板房、物流仓储和电化学储能电站、建筑光伏、半山酒店、电子商务等新能源新业态存在的消防安全风险,逐步整治和消除静态火灾隐患,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大型村寨等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推进农村地区消防水源、市政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安全组织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配置适宜农村地区使用的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以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单位为重点,分类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实施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和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逐步建立完善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设火灾检测预警预报平台和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推动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不断健全完善“智慧消防”风险管控模式。

道路运输。完善公路网结构功能,强化安全设施配置。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四好农村路”,推动农村公路“三同时”制度落实。持续加大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投入,实施国省干线公路、乡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重点危险路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实施公路危桥改造,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和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建立高速公路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治理机制,推进道路、桥梁、隧道等安全运行检测与智能预警系统建设,加强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维修、养护、更换和日常养护工作。持续推进“两客一危”和重载货车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安装。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严格执行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等运营车辆安全技术准入标准,提高安全性能。严格执行强制报废标准,督促客运企业及时报废、淘汰老旧客车。强化货车、挂车改装监管,严厉打击“百吨王”“大吨小标”、倒卖合格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加大对新能源公交车、新能源出租车、网约车运营安全性的监督管理力度,强化长途客运班车、省际包车、旅游客运车、危险货物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鼓励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严厉查处低速载货汽车、货车载人等非法违法行为,提升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其他交通运输(除道路运输外)。强化可控飞行撞地、跑道安全、空中相撞、鸟击防范、危险品运输等重点风险防范程序和管控措施。加强燃放烟花礼炮、焚烧秸秆垃圾、无人机黑飞、放飞孔明灯和气球、建筑及施工机械超高和鸟害防治等治理工作。深化铁路沿线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开展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危险货物储存场所专项整治。强化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和管理。加强“四类重点船舶”“两江”和重点库湖区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渡船超航线、超乘客定额、超核定载重线、超核定抗风等级冒险航行。开展乡镇自用船舶的检丈、登记工作,依法制止非法设渡、客货运输等违法行为。以港口客运为重点,强化港口安全管理,加快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船艇和海事监管、船舶应急设备库建设,加大对监管救援装备、视频监控系统、应急通信系统、基础配套设备建设。完善老旧船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船检技术标准和强制报废标准,加快推动老旧船舶更新换代、技术改造。完善船舶安装防碰撞等技术装备,提高船舶装备主动安全防御能力。强化城市轨道交通全过程安全评估,健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强化运营安全风险管控。强化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规施工作业、私搭乱建、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危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完善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加强收寄验视标识、安全检查标识规范管理。

工贸。持续推进工贸行业重点领域、重大风险源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重点企业“三级巡查四级预警”,并逐步覆盖到建材、轻工、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行业领域,推进巡查预警工作提质扩面。建设安全风险源“码上查”信息系统,着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重点工贸企业安全风险源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监控,督促重点工贸企业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深入推进金属冶炼、有限空间、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督促企业持续改善和提升安全生产条件。

烟花爆竹。加强烟花爆竹生产过程安全管理,持续推进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化自动化改造,持续深化分包转包、“三超一改”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超量存放、存放过期产品、流向系统使用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科学合理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实行总量控制。推进烟花爆竹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强化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管理,加强烟花爆竹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强化流通过程监督管控。

房屋安全及建筑施工。开展建成区内所有房屋建筑专项清查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房屋建筑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和安全隐患。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突出抓好城中村、城乡接合部、集贸市场、学校和医院周边、交通道路两侧、旅游景区、码头、车站、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点部位的房屋建筑排查,全面查清房屋建筑在主体结构、燃气、消防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全面分类整治,逐户逐栋排查,“一栋一策”整改。严厉打击随意加层、违法改扩建、擅自改变功能结构布局等危及建筑安全的违法行为。强化设计施工队伍、房屋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监管。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专项治理。严格实施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制度。依法查处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行为和施工企业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无证上岗等行为。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强化农村住房安全监管。强化大型养殖场基础设施建设和中小型养殖场拆除、扩建施工过程风险防控。

农林牧渔业。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依法依规办理农机注册登记和农机安全技术检验,严厉查处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逾期脱检、拼装、改装和拖拉机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农村沼气设施属地安全管理责任,规范沼气设施安全管理。持续开展农业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畜禽粪污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国有林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及边境林区、高黎贡山安全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渔船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船用产品检验制度,推进渔船标准化改造工作。

文化旅游业。加强文保单位、博物馆、文物古建筑等场所消防设施和用火用电管理。把重点文保单位和传统村落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工作范畴,一并实施水改、电改、路改、技改工程。强化景区高风险项目安全监管,进一步做好客运索道、观光车、大型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强旅游客运车辆监管,严厉打击旅游客运车辆脱离动态监控运行、非法营运等违法经营行为。

城市建设与运行安全。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打造“韧性城市”。开展城市地下空间和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推动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逐步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材质落后的老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推进道路桥梁、排水、燃气、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终端感知设备建设,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强化城镇燃气源头管控,科学规划城镇燃气管网,严格审批城镇燃气管网建设项目。加强城镇燃气管线的巡查维护,严查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爆破、取土作业、动用明火、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及构筑物等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进一步完善步行道、自行车道和行人过街安全设施和城市公共汽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设置。加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对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较高的大型群众性集聚地点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处置机制。推动智能电网建设,提高电力系统极端情况高峰保电能力和大比例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提升城市管理智慧化水平,加快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加强市政管理与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信息共享,实现“一网统管”。

开发区。统筹开发区空间布局,合理规范开发区企业布局。明确开发区项目准入条件,制定“禁限控”目录,严格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严防高风险项目转移,严禁承接其他地区关闭退出的落后产能。开展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有序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综合园区内公共设施、上下游产业链、应急救援等各环节,实施一体化管理。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公用管廊、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设施、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深化冶金有色等产业聚集区的安全管理,强化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深井铸造等重点领域执法检查,推动企业采取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联锁、机械防护和能量隔离等手段,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昆明、曲靖、玉溪、楚雄、红河等滇中城市群快递物流园区为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储存仓库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专用停车场安全管理。严格限定港口码头等功能区危险货物周转总量,强化口岸港政、海关、海事等部门的监管协作和信息通报制度。

危险废物。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部门协作、联合执法、重大案件区域会商督办机制,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制定完善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严格分类分区贮存,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严格落实储存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危险废物监管能力与应急处置技术支撑能力建设。

(五)提升应急救援处置效能

完善应急响应机制。修订完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大对企业应急预案监督管理力度,强化政企预案衔接与联动。加强政企联合、社企联动、多部门协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完善应急指挥协调、事故通报、力量协同、资源保障等应急联动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应急准备能力评估、应急预案修订及备案制度。推动规模以上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企业应急处置能力评估测试,建立内部监测预警、态势研判及与政府、周边单位的信息通报、资源互助机制。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单位)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完善信息接处、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协同联动工作机制。

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细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急管理、救援能力建设和应急指挥协调工作职责。紧紧围绕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应急队伍人员编成、教育训练、基础设施、救援车辆、装备器材及经费物资保障基本标准要求。强化培训演练,增强救援队伍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全灾种、跨地区协同抢险救援能力。完善应急救援专家库,健全专家会商、分析研判、指导救援工作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密切配合的应急救援合力。健全信息报告、预警发布、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深化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在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处置等领域的交流合作,进一步优化合作机制、畅通合作渠道、完善合作流程,提升协同配合能力。

强化应急保障能力。以应急综合业务平台为依托,构建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一张图、一张表、一张网”,建成跨部门、跨层级、跨网络,集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应用平台,实现应急调度、预警分析、卫星遥感、作战指挥、预案管理互联互通。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完善政府储备,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储备,鼓励企业商业储备,加强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的应急物资生产能力储备。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与调度管理系统,全面提升应急物资保障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健全道路交通事故多部门联动救援长效机制,科学规划建设救援服务站点。根据城市人口分布和规模,加强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使用与管理。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社会化有偿服务、应急物资装备补偿、应急救援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伤亡抚恤褒奖等政策。

(六)强化安全科技支撑能力

加快安全专业人才培养。实施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专项行动,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提高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实现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新增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率达到100%。完善与理论研究、技术创新、装备研发和应用研究等工作相适应的科技人才激励机制。加强安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加快以注册安全工程师为主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安全生产管理、评价、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等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通过定向培养、校企联合培养等方式,培育一批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安全生产复合型人才和岗位能手。逐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待遇,确保不低于同级别其他岗位人员。

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围绕平安云南建设需求,开展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电网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事故监测预警、风险分级防控等技术研究,借助技术革新有效降低安全风险。推动建立中央驻滇科研院所与省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实施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的长效机制。加快信息化、智能化、无人化的监测预警技术和轻量化、便携化、高机动性应急装备的推广应用。鼓励有条件地区发展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形成区域性创新中心和成果转化中心。以产业转型升级为契机,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机器人换岗”示范建设,推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在危险工序和环节的广泛应用。研究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有效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监控和过程管控能力。

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紧密结合“数字云南”“新基建”“工业互联网 安全生产”等行动计划,加快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管理的深度融合,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和升级完善,加大生产监控系统、视觉识别系统、定位系统、安全风险管控系统、事故隐患排查系统、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系统等在生产中的应用,形成可追溯的现场安全生产信息化管控链条。推进省、州(市)、县(市、区)三级“互联网 执法”信息系统应用,加快监管数据共享融合,逐步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和监管过程全记录,不断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充分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信息技术,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实现对高危行业领域立体化、无盲区动态监测。健全城市安全感知网络,构建城市安全重点行业领域监测预警体系,开展事故隐患的全方位物联网监测、数据汇聚与智能分析,实现风险精细化管控和城市精细化治理。深化道路交通运输动态监管科技手段应用,推进城市交通信号联网联控,强化交通出行诱导服务。按照“自动感知、高效协同、智慧服务、营运创新”的原则,依托大数据、物联网、互联网 等集成创新应用,实现高速路网全域感知、精准管控。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监管执法、应急救援、企业基础信息等综合分析研判,充分挖掘数据价值,为风险防范、预警预报、指挥调度、应急处置等提供智能化、专业化、精细化手段。推动有条件的州(市)整合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城市生命线、特种设备、“雪亮工程”等监测监控信息,建立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体系,提升城市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七)打造安全共建共治格局

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实施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计划,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将安全素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鼓励中小学开办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课堂。将安全教育纳入公民法治和科学常识普及、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在报刊、电视、广播、杂志、政府网站、“三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开设安全生产专栏和专题节目。以“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全面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进一步增强全民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完善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库,建立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查询、解读、互动的交流信息平台。将安全文化元素充分融入社区公园、广场等,打造各具特色、内容丰富的安全文化阵地,形成“一处一景”“一场一亮点”。推动各行业、各地区建设一批灾害事故科普宣教和安全体验基地,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

健全社会共治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力度。积极培育安全服务新业态,鼓励发展安全生产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等专业化服务,健全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依法从业和健康发展机制。鼓励协会、联合会、商会、慈善组织、志愿者团体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安全公益宣传、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和舆情监控机制,完善网络平台、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等社会监督渠道,培养发展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提高劳动者维护安全生产正当权益意识,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四、重点工程

(一)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工程

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工程。按照《云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名单》,稳步推进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搬迁入园,支持云南解化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解化化工分公司、昆明醋酸纤维有限公司搬迁入园。加强企业搬迁改造过程安全监管,确保搬迁改造工作平稳有序。

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工程。依托省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推进州(市)级系统使用,所有具备接入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重大危险源视频监控图像和监控数据接入工作,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管“一张图”平台整合、融合,逐步建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大数据平台,逐步实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在线巡查、监管执法、统一指挥、应急处置等功能。

化工园区本质安全提升工程。开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从规划、安全、环保、消防、信息化等专业角度,对园区土地规划、产业链发展及配套公用设施建设等方面进行全方位风险评估。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ai)、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信息技术与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深度融合,建设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推进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

(二)矿山安全基础能力夯实工程

非煤矿山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工程。通过互联网等手段采集地下生产矿山、边坡超200米的露天矿山、堆置高度超200米的排土场监测数据(包括:地下矿山安全避险系统等实时数据、露天矿山在线监测系统实时数据、堆置高度200米以上的排土场在线监测系统实时数据等及相关视频信息),同时按照应急管理部要求进行数据汇集上传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原则采集相关信息进行远程在线监管,实现非煤矿山事故隐患实时监测提醒和动态风险预警,达到风险分级管控目的。

尾矿库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工程。通过互联网等手段采集尾矿库监测数据(包括:库水位、降雨量、干滩长度、浸润线埋深、坝体位移、滩顶高程、安全超高等实时数据,排洪设施进出口流量等视频信息),同时按照应急管理部要求进行数据汇集上传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原则采集相关信息进行远程在线监管,实现尾矿库事故隐患实时监测提醒和尾矿库动态风险预警,达到风险分级管控目的。

非煤矿山“电子封条”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工程。在长期停产、停建和正在实施关闭的非煤地下矿山安装“电子封条”,通过安装摄像机、图像分析终端、电子锁等设备,实现对关键地点、关键设备的远程监控。开发通用的矿山“电子封条”智能监管平台,联网接入矿端设备,远程监控矿井出入井人员和相关设备开停状态,智能分析异常情况和报警提示,实现自动报警和信息推送,便于各级监管部门及时发现和掌握企业生产状况。

(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和危桥危隧改造治理工程

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对存在事故隐患的路段开展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强对高风险路段、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治理。继续实施危桥危隧改造治理,提升路网管理领域安全保障能力。深化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路段安全隐患,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推进支路进主路平交路口的“坡改平”工程,强化穿村过镇等高风险路段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加快推进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升级,在普通国省道全面开展文明示范路创建工程。

(四)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企业数量、安全形势相适应的安全监管执法力量配备机制。开展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补充更新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执法个体防护装备、执法制式服装、调查取证装备和快检装备,重点配备智能化专业装备,充实执法执勤车辆,建设安全生产“互联网 执法”平台,推进手持执法终端应用。

(五)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结合国家发展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的区位优势,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形势和应急任务需要,规范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成、办公用房、训练演练场地及设施设备、应急车辆及装备设备、器材物资等配置标准,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高速公路)、建筑施工、油气管道等行业领域应急救援队伍基地化、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及绿色铝、绿色硅等绿色能源产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成3至5个省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

(六)安全教育实训能力提升工程

筛选一批基础条件和师资力量较强的实际操作培训考试基地或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统筹各方面资源和政策进行重点支持建设。力争建成3个以上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实际操作培训考试基地,扶持2所左右专业特色鲜明、参与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成效明显的职业院校,确保化工园区都有自建、共建或委托的具备实训条件的专业机构提供安全技能培训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科学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把安全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各州(市)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区域规划、部门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细化任务分工,明确相关责任,确保规划目标一致、任务统一、工程同步、政策配套。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的作用,促进部门间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

(二)加大政策支持

落实并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信贷政策,加大各级政府财力统筹力度,建立与安全监管工作相适应的投入保障制度,加大监管能力建设、信息化建设、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等方面的投入,加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鼓励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和社会捐赠资金增加安全生产公益性投入。完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企业退出转产扶持政策。

(三)强化示范引领

积极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广泛开展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安全社区、平安校园等安全工程创建活动,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为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四)严格考核评估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牵头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估调整,定期通报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划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组织实施本规划考核评估,在2023年底和2025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和终期评估考核。

附 件

名词解释

一、“病库”:指安全设施不完全符合设计规定,但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

二、“头顶库”:指下游1公里〈含〉距离内有居民或重要设施的尾矿库。

三、“一报告、三清单、两分布图”:即高风险工贸企业安全风险分析报告,基本信息清单、高风险源点清单、隐患清单,高风险源点分布图、企业分布图。

四、“两客一危”:是指从事旅游的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

五、“五小工程”:即按照标准为车辆配备4g视频动态监控终端、安全视频播放设备、安全带、灭火器和安全应急锤。

六、“五进”:是指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七、“八大重点产业”:是指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旅游文化产业、信息产业、物流产业、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新材料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食品与消费品加工制造业。

八、“三张牌”:是指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

九、“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指出,希望云南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着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着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着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着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着力发挥党组织作用,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

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十一、“双随机、一公开”: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十二、“三重一高”:是指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油气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

十三、“五假五超三瞒三不”:“五假”: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五超”: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证照超期;“三瞒”:隐瞒作业地点、隐瞒作业人数、瞒报谎报事故;“三不”:不具备法定办矿条件、不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拒不执行指令仍然生产。

十四、“一优三减”:是指优化系统、减水平、减头面、减人员。

十五、“五化”:是指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

十六、“两重点一重大”:是指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

十七、“三合一、多合一”:“三合一”场所是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多合一”是指在上述基础上又有增加,如办公室、厨房等。

十八、“四名一文一传”:是指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街、名村,文物保护单位,传统村落。

十九、“四好农村路”:把农村公路建设好、管好、护好、运营好。

二十、农村公路“三同时”:县道、乡道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安全保护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并纳入项目建设成本。

二十一、“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即在全国至少在一千个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在一万个农村平交路口增设减速带等安全设施的示范工程。

二十二、“百吨王”:载货总质量接近或超过100吨的违法超载超限运输车辆。

二十三、“大吨小标”:汽车生产厂家将货车原来设计的整备质量故意将大吨位改标为小吨位,出售给车主使用,以此逃漏国家规费的违规行为。

二十四、“四类重点船舶”:是指客船、危险品船、砂石船、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运输船舶。

二十五、“两江”:是指澜沧江、金沙江。

二十六、“三级巡查”:即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应急管理部门根据辖区内八大行业企业分布、涉及的四大领域(金属冶炼、有限空间、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十大风险类别、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达标情况,结合实际工作重点、监管力量、工作经费、事故情况等,按照统筹兼顾、重点突出、量力而行的原则,分别确定相应数量的企业,制定巡查计划(包括目标、任务、内容、企业名称等)并公示,对相应的企业开展安全巡查监管。

二十七、“四级预警”:是指将事故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分为四级,分别用“红、橙、黄、蓝”四色标识,即一级(红色级)事故预警、二级(橙色级)事故预警、三级(黄色级)事故预警、四级(蓝色级)事故预警。

二十八、安全风险源“码上查”: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的方式,对企业固有风险源点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填报、维护、巡查、预警、监管、督办。

二十九、“三超一改”:是指超人员、超药量、超许可范围、擅自改变工房用途。

三十、“韧性城市”:是指当灾害发生的时候,能承受冲击,快速应对、恢复,保持城市功能正常运行,并通过适应来更好地应对未来的灾害风险的城市。

三十一、“雪亮工程”:以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为指挥平台、以综治信息化为支撑、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为重点的“群众性治安防控工程”。

三十二、“三微一端”:是指微博、微信、微视频和客户端这四种新媒体工具。

 

相关链接:

《云南省“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解读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