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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临沧凤庆“11·26”突泥涌水事故情况的通报
2019-11-29 08:46:00     来源: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云南省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临沧凤庆“11·26”突泥涌水

事故情况的通报

云安办发电〔2019〕28号

各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11月26日18时左右,由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云凤高速公路第二合同段安石隧道发生突泥涌水,造成13人被困。经全力救援,截至目前,共搜救出7名遇险失联人员(6人遇难,1人受伤),仍有6名作业人员遇险失联。

为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隧道施工安全防范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履行好“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

二、必须认真排查各类灾害隐患特别是隧道施工现场围岩变形损坏、突泥涌水、沉降陷落、有害气体、地震灾害,科学监控量测山体不良地段、洞口边、护坡、沟涵以及洞内初级支护段洞壁变形,随时掌握动态情况,提前研究制定并落实各项防范和应急措施。

三、必须严格执行《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严禁无资质施工、转包、违法分包,严禁超员组织施工作业,严禁擅自改变施工方法,严禁支护滞后和安全步距超标,严禁在安全设施不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作业,严禁事故发生后违章指挥、冒险施救。

四、必须规范隧道施工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施工单位发生事故或险情时,主要负责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抢救遇险人员,防止事故扩大。要第一时间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情况,不得贻误救援时机。

五、必须自觉接受属地监管。各级驻滇施工企业要自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送应急救援预案等情况,自觉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不得逃避地方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请各地及省交通运输厅、成都铁路监管局、中国铁路昆明铁路局集团公司、云桂铁路(沪昆)云南公司、叙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迅速将“五个必须”要求传达到各建设企业和项目单位,落实好针对性措施,并及时向省安委办反馈有关工作情况。联系人:向凯,联系电话:087168025578,电子邮箱:sajjxtc@126.com。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云南省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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